最近,碰到詐騙案讓我重新認識自己,為什麼會相信一個沒提出任何證明的人,是不是對不相信自己能夠有足夠能力去達成。
想到羅胖有一次提到講堅持與放棄,何時該堅持,何時該放棄。
他的思考最後是說,如果自己覺得有收穫就該堅持,如果沒有收穫就該果斷放棄。
也許,這次的嘗試是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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