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0日 星期六

聚餐

昨天晚上一群人跟 Kerwin 聚餐。




話不多說,先把當天的食物照片給放上來,說實在還滿好吃的!!






他是公司找的第一個員工,有很長的一段時間,公司就只有他和三個創辦人。四年前區塊鏈不太熱門,公司擴張速度不快;很難想像,三年多前昭夕相處的人,在三年後會老闆會對第一個員工做出這樣的事。

持平而論,公司要開除人肯定有它的考量,這部份也沒什麼大不了;再加上僱傭合約上寫的是 at will,公司可以無任何理由開除人、個人也可以自由離開,我想大家加入公司前都有一定的認知;但這樣開除人的方式覺得在丟棄垃圾般直接。K 去越南大概是一個月前規劃,那時候公司也同意出機票錢;出發到越南的前一天,C 找 K 談說公司給他兩個方案,一個是幫他找一個位置,另一個是做到 4/15 加三個月的資譴費。

K 選了第二個方案離職,原本兩人說好,但隔了一天 K 出發前往越南(4/10)上飛機前 15 分鐘突然被 J 通知說他就做到當天,並且去越南的時候不要進辦公室,就連機票錢公司之前說好要出也變成要 K 自己付;同時一起去越南的台北同事,也被傳訊息通知不能讓 K 進越南辦公室。

這些都算了,更誇張的是,他 4/18 回來後, J 還跟他說上班時間不要去收東西,要回辦公室的話另外找時間約;聽他說這件事我真的超生氣,之前做的小手段就算了,明明已經不是公司的人,怎麼還能限制別人的行為?

其實聽到這個的時候,除了替他生氣之外,有一部份也是對公司失望,總覺得公司處理離職同事的方式會在大家身上重現。職場上來來去去也是合理,有時候公司有不一樣的考量,我想大家都能接受;只是我認為應該要好好的跟離職同事說再見同時感謝他這幾年的付出吧?!

像 J 對 K 說的那些話,什麼不要進辦公室、發簡訊給其它同事、讓他在非上班時間來收東西,都讓我覺得今天 J 願意幫老闆做這些事是個人的選擇,但我不認同這樣的作法,同時日後我也只會跟 J 保持公事上的聯絡。

話說回來,還是要保持自己在職場上的能力,現在這個時代,已經很難一間公司待幾十年了,或許就像傳統的諺語:「人無遠慮必有近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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